光澤度是對物理表面反射光能力量化的一個物理量,物體表面鏡面反射光能力越強,其光澤度數值就越大。對光澤度數值進行量化,可以將具體的光澤度可視化。本文對光澤度數值的含義及光澤度數值的測量方法做了说明。

光澤度是度量表面光亮程度的光學指標,定義爲被測表面在鏡向方向上反射的光通量的值與從標准測試樣板鏡像方向上反射的光通量的百分比值。標准板被規定爲經過嚴格抛光後的黑玻璃樣板,折射率爲n=1.567,光線入射到理想近鏡面平面且反射光沿鏡像方向,並規定100.0GU爲此時的光澤度數值。當外界光線按一定角度入射到物體表面上,由于實際表面存在一定高低起伏的形貌特征光線會向不同方向進行反射,其中一部分反射光線會沿着與入射方向相對其法線的鏡向方向上(反射角等于入射角)反射出去,這些鏡向反射光線被反射到人的眼中,並由此形成了物體表面的光澤。
Hunter 最先解釋了表面光澤度的形成並定義了表面光澤度,對于任意給定表面光澤度會隨着不同的光照條件及觀察視角而改變,但是光澤度作爲固有屬性是固定不變的,其中鏡像光澤度常用做物體表面外觀評價標准一般簡稱爲光澤度。在1939年,Hunter和ASTM(美國材料試驗協會)制定了表面光澤度測量的標准方法(ASTM D523),其中描述了以60°鏡向角度對表面光澤度的測量方法。在1951年標准又收錄了分別面向高光澤和低光澤測量對象20°和85°的測量方法。而60°鏡向角度的測量方法則適用于中光澤的測量對象,基于此方法的測量值與視覺觀察到的表面光澤最爲接近。
光澤度一般是用光澤度儀來進行測定。光澤度儀也叫光澤儀,用來測定金屬、大理石、塑料、陶瓷、油漆等材料的表面光澤度的測量儀器。基于光反射原理,使用光澤度儀測量物體的表面的光澤度。在特定的入射條件及入射光環境下對物體表面進行照射,進而測量鏡向反射方向上的反射光。
光澤度儀主要由光線發射裝置和接收裝置兩部分組成,光線發射裝置由光源和一組透鏡組成,從而產生特定測量要求的入射光線,接收裝置由光敏原件和透鏡組成,用于接收待測表面的反射光。光源發射光線經過透鏡到達被測表面,進而由被測表面將光線發射到接受裝置處透鏡,並由其將光線彙聚至光敏原件處,由光電池通過將光信號轉化爲電信號傳遞並進行處理,最終將轉換後的光澤度結果顯示出來。
針對不同場合及待測光澤度阈值範圍,光澤度儀根據不同測量角度可分別制成分爲測量高、中以及低光澤的三組光澤度儀。當光線以越大的入射角入射所得到的表面光澤度值會越高,對于低光澤(G60°<10GU)表面選用85°入射角度下的光澤度作爲評價標准,中光澤(10GU<G60°<70GU)和高光澤(G60°>70GU)表面的測量則分別選用60°和20°入射角度下的光澤度作爲評價標准,針對大多數場合通常選用中光澤度光澤度儀(60°)進行表面測量。